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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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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从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提到: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 机构有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处罚的基础上,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相应分支机构直销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该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

      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部门按职责落实)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